近来业内最大的新闻当属AMD状告INTEL垄断一事了——在AMD长达48页的诉状中,罗列了英特尔以利诱、威胁或恐吓方式控制下游厂商的“七宗罪”。在指控中,AMD指名道姓地列举出12家制造商、9家经销商、17家零售商等共38家厂商,称它们在INTEL的威逼下,被迫不能购买AMD的产品,这些名单上,赫然就有DELL、HP、IBM、ACER和GATEWAY等大家所熟知的厂商。

● AMD眼中的“英特尔七宗罪”
一、强迫戴尔、索尼、东芝、GATEWAY等厂商与INTEL签署排他性协议,并以现金回馈、差别订价或营销补贴作为交换,阻止前述厂商购买AMD产品。
二、以提供折扣、津贴、市场发展基金等条件迫使NEC、宏碁、富士通等厂商,与英特尔签署对超微产品购买量设限的部分排他性协议。
三、建立一套差别待遇暨溯及既往机制,防范客户大量买进AMD产品。
四、威胁客户不得推销配备AMD处理器的计算机平台,否则进行报复,尤其针对商用台式机等策略性市场。
五、针对Best Buy、Circuit City等主要零售商实施限额制度,要求零售商大量库存或只能库存内建英特尔处理器的计算机,进而限制计算机使用者的选择。
六、强迫个人计算机厂商和技术合作伙伴抵制AMD推出或推销产品。
七、藉由强推产业技术标准及产品,滥用其市场势力,阻碍AMD的发展。
面对AMD的指控,INTEL当然矢口否认。那么让我们从局外者的角度,来看看AMD指责的这些“罪行”是否存在,或者说是否那么明显和露骨呢?

● 证据略嫌不足
“第一宗罪”中提到的四家厂商在全球笔记本市场的影响力均不可小觑,因此被AMD列为INTEL的头等罪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戴尔具体从哪年开始公开宣布“非INTEL不用”无从考证,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表态对INTEL和戴尔双方都有正面作用——英特尔需要的是戴尔这种领导厂商的表率作用,戴尔则可以通过这种示好来获得物质上的好处。在全球前三大笔记本厂商中,戴尔属于暂时专一的、IBM属于前途未知的、惠普则是脚踏两只船的,由于惠普正在逐渐加大AMD平台机种所占的比重,业界传言这种做法会“传染”给戴尔,令其晚节不保。至于是否真会如何,只有让时间来证明。
东芝2000年之前曾与AMD合作,在其Satellite系列笔记本中推出过采用AMD K6-2处理器的产品,现在已经全面转向了英特尔平台。从这一点来看,倒是适合作为这条罪状的典型厂商。
Gateway的影响力主要限于欧美市场,而且现在正面临市场占有率日渐下滑的劣势。不过它给人的感觉是与AMD关系不错,就是三个月前,仍发布过数款采用AMD处理器的笔记本电脑,而且将它与其它三家厂商相提并论,多多少少有些出人意料。
至于索尼,印象中从来就没有推出过采用AMD处理器的产品,但也没有像戴尔那样表示过忠诚,而且在PIII时代推出过采用全美达处理器的笔记本。索尼拒绝AMD的原因究竟是因为INTEL的要挟呢,还是因为AMD只是一厢情愿?
所以,这条罪状中提到的四家中,称得上“嫌疑”的只有东芝和戴尔两家。
其实,国内倒是有不少厂商都是“吃着英特尔的奶”长大的,英特尔的广告费占其营收的二成甚至达到一半,这些都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可惜的是,这些厂商的名气和地位还不足以让AMD作为罪证。

● 厂商无意牵涉其中
AMD指控,2003年宏碁并未出席Athlon 64发表会,原因是英特尔当时的CEO贝瑞特先一步造访宏碁,并且威胁若支持AMD将有严重后果。巧的是,英特尔当时理应支付给宏碁的一千五百万至二千万美元市场开发基金,也莫名其妙遭到延宕。
对此问题,宏碁“老大”施振荣曾经向台湾省媒体说过这样的话:“我和贝瑞特面谈时都谈层次更高的事情,未曾谈过这类执行面的问题。现在宏碁有用AMD处理器,用的也不少,所以宏碁会进一步了解超微的动作,但此事不影响宏碁的发展策略与采购方向。”
施振荣先生虽然没有明言,但言外之意却甚是明显,即否认在采购方面受到英特尔胁迫。宏碁现任董事长王振堂虽然多次公开对英特尔表示不满,但主要限于供货导致宏碁计划生变等原因。而且事实上,宏碁现在主打的18款笔记本电脑中,Ferrari 4000/3400、Aspire 3000/5000/5020等均采用AMD处理器,比例已近30%。若非施振荣先生言不由衷的话,那么AMD将宏碁拉进来便是一种“不知足”的表示。
而最根本的问题是,宏碁相关部门最后明言,其与英特尔及AMD均有业务往来,官司是AMD与英特尔之间的事,宏碁没有立场做评论,也不希望被牵扯其中。
相信宏碁的观点很具有代表性,如果真要进行调查的话,恐怕没有几个人愿意得罪INTEL——不仅仅是因为惧怕,而是不想破坏了基本的合作关系。

● 打官司有没有用?
中国古话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AMD长久以来的努力正是自强不息的表现,也正是因此,它在获得人们支持的同时,也赢得了许多赞许。然而,此次的官司,却给AMD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这次官司将AMD不善的经营状况放大数倍摆在了人们的眼前。有专家指出,AMD已经被英特尔压得喘不过气来,甚至到了非常关头,才会想到通过官司来解决问题。今年以来,AMD股份已经下跌20%左右,英特尔却上升了13%;专家同时预测,AMD今年的市场占有率可能会较去年的15.8%锐减。官司胜利的话,固然可以在短期内予AMD以帮助,但若是输了的话,会对AMD股价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
其次,此次官司并没有获得厂商的大力支持。众所周知,英特尔有自己的一套MDF(行销费用基金)机制,只要厂商在广告与产品上,放置“Intel Inside”商标,英特尔就会补助相当比重的广告行销费用,据称最高有厂商接受过高达八成的补助。这在PC业毛利日薄的今天,对厂商的诱惑无疑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尽管AMD举出了38家厂商是“受害者”,但对这38家或者更多的厂商而言,这种“威逼利诱”或许根本就不是什么坏事——除非AMD也可以提供相应的费用支持;
第三,AMD不能及时将技术上的领先转化为市场效果。尽管AMD在64位处理器市场起步比英特尔早许多,而且自2004年下半年来,英特尔屡屡遭遇缺货困境。但是事实证明,AMD并没有把握住这一优势,将其真正转化为对自己有利的形势;而在笔记本市场,AMD从Athlon XP-M 、Athlon 64-M、Mobile Sempron到如今的Turion 64,给人的感觉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定位,不知自己的竞争对手是谁,比如AMD曾经竟然用Mobile Sempron和台式机用的Celeron做比较(详见《轻声吟唱 AMD移动闪龙处理器悲情之歌》一文)。此次的官司,则是AMD市场策略失败的一个佐证。

因此,无论这场官司的结局如何,都会让人觉得AMD已经没有了“君子”应该有的“自强不息”,反而更似一个无助的弱者。
最后打个比喻吧——对于厂商来讲,AMD和INTEL就像两个苹果,一个坏了四分之一,另一个却坏了一半。如果只能在二者中挑一个来吃的话,你会挑哪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