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第一个原因个人不大认同,因为武术本无所谓好看不好看,而在于一种气势甚至气概。小时候喜欢看“香港三小龙”(再感叹一次天妒英才),大一点了喜欢成龙和洪金宝,再后来喜欢的就是李连杰、甄子丹了,其中又以李连杰为先,也许仅仅因为他那从容不迫的POSE。人们觉得臭的根本原因,也许就在于小时候看一场电影不容易,而现在反而要担心下载/买/租来的片子有没有时间看了吧?
至于第二个原因,也是这次看《霍元甲》的目的,因为我觉得类似这种带有很浓感情色彩的话,耳听方为实。果不其然,看完之后我觉得理解(影片中)霍当时的想法——其实也就是李连杰的想法。
在离开场前五分钟,我们刚从新街口地铁商场里面买了麦当劳往德基广场赶,结果在电影院门口就看到两个小孩(不知是不是XJ人)不知是偷还是抢了一对情侣的东西,男的傻傻的站着,女的则气狠狠的打电话报警。我突然就在想,如果哪天也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是不是会和那些小偷/强盗去打去斗?
上大学时打架也是家常便饭,不过一般情况下都是群殴,打完了各自养伤,当然,大多数情况下我不会受伤(除非被偷袭),因为不会去打没有把握的架。可是自从毕业之后,我却开始厌恶甚至逃避打架,一来我担心家人担心或者受到连累,二来非常非常非常非常不喜欢和公门人为公事打交道。也正因此,在遇到一些小事情时,我一般都会退一步让三分,况且很多本来可能引起事端的磨擦都是非常小的事情,之所以会起冲突大多都是因为面子。而我,自从毕业前那学期因为面子问题打了一个一起玩了三年的小兄弟之后深感后悔,自此再也不觉得面子有多重要。
然而现在,一次次的目睹这个社会治安的不如人意之后,我开始反思,是不是应该去好好练练功夫,以备某日被人围攻时可以保护家人保护自己?似乎必要性越来越强了。
BTW,散场时又亲眼看到一辆电动车被汽车撞飞四五米,骑车的女士估计伤得不清。再次提醒各位朋友,宁慢三分,不抢一秒,命是自己的……